漳州市局赴龙海督导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017-02-21   作者:林裕生   来源: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月20日,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刘亚良局长、周佩钦副局长带领有关工作人员赴龙海市督导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龙海市黄全海副市长等陪同督促检查。

  在督导中,漳州市局督导组听取了龙海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闽龙渔66822船涉险事件调查处理事件等工作情况,传达了2月18日漳州市陈水树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近期事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发现问题,要从严处理,并根据《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二是严抓渔船进出港签证和安全检查,要立即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形成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渔船签证必须由持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核,对于一些列入重点监管的渔船,办理签证时一定要实船核验,确保人证一致、船员身体条件符合渔船安全作业要求,渔业安全检查必须要实、要细。三是严加管控,特别要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避免渔船途经或到敏感水域作业。

  漳州市局刘亚良局长强调:一是要深查细究闽龙渔66822船事故责任。重点要查究村(居)属地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渔业协会的正面作用是否发挥好、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二是要研究促进落实属地责任的措施和办法。重点要做好制度设计,明确乡(镇)包村、村干部定人联船的具体责任,探索与边防联合管控、实现资讯共享,落实村级安全管理员的经费等。三要坚决落实监管责任。分别列出监管清单、问题清单和销号清单,做到依清单履职、依清单执法、依清单处理。四要主动开展执法检查。吸取闽龙渔66822船涉险事件的教训,以浯屿为突破口,在紫泥、海平、隆教等地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五要加强重点海域的倾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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