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7-03-13   作者: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需要,全面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进一步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按照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有关精神要求,参照水利部做法,经研究,决定建立福建省水利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厅党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信访法制化建设;按属地管理原则,督查督促基层及时解决水利信访突出问题;研究分析水利信访形势,切实加强信访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强化厅机关及厅属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研究提出厅机关出具的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意见。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游祖勇   厅副巡视员

成 员: 余德贵   厅办公室主任

兰伟龙   厅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吴世铭   厅水政水资源处调研员

池云美   厅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

黄敬光   厅农村水利处调研员

欧逸敏   厅农村电气化处调研员

许宗珍   厅水土保持处副处长

池毓榕   省防汛办副主任

吴小英    厅人事教育处副调研员

黄振中   厅直属机关党委副调研员

冯昭右   驻厅纪检组副处级纪检员

熊翠兰   厅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肖惠文   省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副主任

洪鹏飞   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高锦芳   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  宏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副局长

林文莲   省水土保持监督站副站长

郑冬谋   省水政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熟悉业务工作的相关干部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厅办公室商成员单位提出,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厅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信访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动研究水利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福建省水利厅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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