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尺可量 有度可把 行政裁量更规范 ——泉州市食药监局细化量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查工作
2017-03-17   作者:朱军伟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

  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3月17日泉州讯(朱军伟) 近日,泉州市食药监局对市级承担的16个大项、27个小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认真进行分解细化,逐项逐岗明确审查要求,制定详细的审查工作细则,建立“清单式”踏勘标准,让审批工作有度可量、有度可把,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

  以法裁量,“清单式”审查

  泉州市食药监局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按照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将申报材料逐项逐条量化细化,每条材料的审查要点清晰地罗列出来,让申请人一目了然,有针对性地制作申报材料。对需要现场审查的项目,能量化评分的,逐项逐条量化评分标准,按得分比例评价;不能量化,实行“星号管理”,或逐项细化分解成清单,实行菜单式、智能化审查,只做“有”或“无”评判;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的,坚决删除,挤压“水分”,压缩权利行使弹性空间。

  以岗定责,细化岗位责任

  细化申请受理重点审查的内容、审查评审重点应该把握的环节和审批发证重点落实的要求;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对应每个办理环节,逐岗培训和考核,要求各工作岗位人员严格按照细则办事,规范办件,提高办事效率;明确责任追究边界,界定审查人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杜绝审查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岗位履职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

  以人为本,实施阳光审查

  行政审批的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审核审批三个环节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实现“集中管理、分工负责、互相监督、共同促进”;实行“留痕审查”,现场审查过程全程录像记录,强化全过程的监督;建立观察员管理制度,全程参与审查,监督评价审查行为和质量,规范好行政审批工作的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阳光审查,向社会公开审查工作细则、办事要件、办理进度、审批结果等,营造公开透明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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