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风险防控。先后排查出药品冷链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16个共性问题与风险,并建立了全市“安全风险档案”、“风险会商制度”和“排雷除险”计划表、路线图,倒排时间强化整治,进一步完善了督查、督办和“双随机”抽查制度,深入农村一线查找出109家药品相关单位存在的174条次问题,并及时通报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倒逼各地“地方政府负总责”和“党政同责”责任落到实处。同时,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业务骨干,深入县(市)开展交叉执法检查。
二是突出监管整治。对辖区药品批发经营企业销售情况及氯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等较常用于水产养殖的抗菌药物进行重点监控,共查出可疑数据400余条,涉及单位50余家,从中查出违法销售处方药案件15起,罚没款58.3万元;尤其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等区域,强化整治以超低价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的药品、老年人常用药品、血液制品以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共立案31起,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经营假药案28起,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针对农村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药房药库设施设备、卫生条件、药品储存与规定要求差距较大等情况,责令其经营者进行整改,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突出模式创新。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差别化”监管,确保工作切合实际、有的放矢。对于监管面广、网点多、医药经济较活跃、监管情况复杂的地区,推行“扫雷式”监管,深入推进“大稽查、大监管”,打破监管科(股)室、不同业务范畴以及基层机关的界限,采取“围剿式”、“运动式”的方法,整合力量突破;对于监管网点分散,专业监管人员少的山区采取“专业化”监管,县级局集中专业监管人员成立“药械监管办”挂靠检查大队,统一安排行动。2016年,宁德市共查办涉药案件323起,比增162.6%;案值86.27万元,比增698.68%;罚没款126.27万元,比增348.1%;入库总额124.45万元,比增331.37%。
四是突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和发挥宁德市药学会、医院分会等行业协会发挥作用,重点采取“五个一” 措施(举办一次培训、制作一册指南、编制一本汇编、下沉一次基层、发挥一个平台),通过专题培训、分类学习、现场观摩等,为相对人提供全方位的药事法规、药品安全知识、诚实守信经营等教育;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建立了媒体合作机制,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LED定期播放药品科普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等,潜移默化地提高相对人药品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