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第十五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洋馆”布展单位的公告
2017-04-06   作者: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根据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对接国家海洋局,将于今年6·18期间在主办单位馆内搭建“海洋馆”。为了做好布展工作,拟对“海洋馆”的设计、制作施工单位进行公开征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洋馆”基本情况

  “海洋馆”位于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8号馆内,展馆面积370平方米,拟规划为“一馆一区”,即产业馆和“海洋创客区”。本次展览以“创新 驱动 转型升级”为主题,展览主要通过声、光、图、实物等形式集中展示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海洋综合管理等领域的科技成果和发展成效。

  二、布展施工单位的资格

  ㈠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允许经营展览的布展设计及制作业务。

  ㈡具有多年大型专业展览展位设计、施工以及现场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㈢有能力并承诺愿意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

  三、工程设计制作及报价要求

  ㈠设计制作要求

  1.整体特装:展馆总体设计要简洁大方,充分体现海洋与渔业元素,具有观赏性、互动性和现代感,内容包含顶部造型、整体灯箱楣板、展位立柱、展位内光源等。门头顶部中文“海洋馆”字样要求采用LED吸塑发光字,禁止使用碘钨灯,展位内要光线充足。

  2.所有设计、施工必须符合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组委会的规定 ;对违反规定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征选方应负全部责任。

  3.施工单位必须在大会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搭建工作,确保展馆顺利开馆。

  4.展览结束后,做好公共布展的撤展工作。

  ㈡报价要求

  1.在每个项目报价时请详细标明所用工艺、材料、尺寸、数量及单价。

  2.整体简特装报价时请标明单个展位造价,最终以实际制作数结算。

  四、项目预算

  展馆总体造价(含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展期水电、网络、绿化、管理费等)控制在35万以内。

  五、提交的材料

  ㈠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㈡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㈢单位同意参加征选的承诺书,注明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㈣彩色立体效果图、平面图用A3画册装订。有关用电资料(包括电气结线图、电气分布图及用电总量)、工程图、报价、公司资料等具体的装订成A4本加盖公章。

  ㈤每个项目的设计文字说明。

  ㈥提供每个项目的报价单(注明使用材料,分细项列明单价及使用材料)。

  ㈦每家参选单位:提供两套设计方案。

  ㈧所有资料需密封加盖封口章。

  ㈨没有按本公告条款规定制作的视为无效。

  六、报名、招标会、方案提交等

  ㈠报名

  自愿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

  ㈡招标会

  1.时间:2017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1号办公楼506办公室

  3.参加会议时请提供上述提交材料中的㈠、㈡和㈢

  ㈢设计方案

  1.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中下旬(以招标会时通知为准)

  2.方案请按上述提交材料中㈣、㈤、㈥、㈦的要求办理

  3.方案请直送或封口后邮寄送达

  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外合作与科技处

  收件人:洪振斌

  联系电话:0591-87271502

  七、评选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外合作与科技处将牵头组成评审小组,对设计方案和造价进行综合评估,最后确定中选单位。

  八、合同签订

  中选单位接到通知后,五天内需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外合作与科技处联系并签订合约。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约视为自动弃权,中选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外合作与科技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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