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消除渔船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海洋休渔制度,6月8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联合台商投资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开展伏休期间渔船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共登临检查在港伏休渔船6艘,主要检查渔船相关证书持有情况、救生设备的有效配备情况等,检查过程中发现有5艘渔船火箭降落伞信号弹过期失效,3艘渔船航行信号设备损坏未及时更换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要求船东限期整改。检查人员还向渔民分发了安全手册,将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到检查过程中,使渔民有更直观的感受,争取排查隐患一处,思想教育一批。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与各县(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及时消除渔船安全隐患,并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