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年产出率增加两倍多 带动三千多万人就业
2017-07-13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林改前,这一片都是光秃秃的荒山,树砍了没人管,也没人种。林改后发了林权证,我成了200多亩林地的主人,那肯定得好好干了。”站在自家林地里,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69岁的村民李桂林说,分了林子后,他种上毛竹,养了蜜蜂、鸡鸭,林下种了花卉、药材。“现在不用砍树,一年我就能从这个‘小银行’收入好几万元。”

  跟李桂林家一样,集体林改分山到户,让捷文村林农家家有了个“小银行”,全村年人均收入由林改前的900多元增加到13800多元。

  我国耕地少、林地多,新中国成立后,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四次变动,但都没有触及产权,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广大林农迫切要求实行新一轮改革,经营山林、发家致富。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集体林改全面推开之后,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再次对集体林改后如何科学经营、增强活力、提升效益等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已确权集体林地面积27.05亿亩,占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积的98.97%,全国已发放林权证1.01亿本,发证面积26.41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97.65%,1亿多农户直接受益。

  林改激发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热情,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发展。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70年承包期届满还可以继续承包,真正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舍得投入,精心经营。林改中不仅没出现乱砍滥伐问题,反而出现了全家护林、合作造林、昼夜护林的景象。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3年集体林地森林蓄积达到54.25亿立方米,比2008年推行林改时增长了18.7%。

  林改增加了农民的财产和收入。2008年我国集体林地有森林蓄积近46亿立方米,经济价值达10万亿元,分山到户后,户均拥有森林资源资产近10万元。同时,林改促进农民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等开辟了新的致富门路,增加了生产性收入。

  林改落实处置权收益权,规范流转,盘活了森林资产。目前,集体林地流转面积达2.83亿亩,占家庭承包林地的14.5%。林地年租金由林改前的每亩1元—2元,提高到现在的约20元。特别是林权抵押贷款实现了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突破,有效破解了林业发展融资难问题,2016年贷款余额850多亿元,比2010年的300亿元增长了近2倍。

  林改促进规模经营,提高了林业经营效益。目前全国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达18.4万个,经营林地3.6亿亩。集体林地年产出率由林改前的每亩84元,提高到现在的约300元,增加了两倍多。

  林改助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有效拓宽就业渠道。林改后,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2016年,全国林下经济产值达6000多亿元,林业产业总产值由2006年的1.07万亿增加到6.49万亿。林业还带动了3000多万农村人口就业,农民纯收入近20%来自林业,重点林区林业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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