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查获一起禁渔期非法电拖网捕捞案
2017-08-11   作者: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近日,在中国海警局东海分局的指挥协调下,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厦门海警三支队二大队、东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县公安边防大队等部门开展海上联勤联防执法行动,出动中国渔政35536等执法船4艘,执法人员80余人,在292-2海区查获非法电拖网渔船1艘,经登临检查,船上有发电机、电缆线设备、电拖网具、冰和渔获物等。

经调查,该案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罪”之规定,目前正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联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等“两法衔接”规定将该案移交海警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阶段,东山县执法大队将继续落实《沿海管控联勤联防协议》,联合相关涉海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海上综合执法威慑力,确保全县伏季休渔后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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