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17年度福州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方案》,以五城区局作为首批试点,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
创建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实施“肉菜”市场准入、建立完善“肉菜”追溯体系和全面实行“肉菜”信息公示等措施,不断强化大型超市“肉菜”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引导全市大型超市全面建立来源信息可溯、质量安全可靠、群众放心消费的现代“肉菜”流通与消费格局。五城区局以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且单店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为创建对象,开展创建活动,到2017年底,五城区至少建成5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