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以农村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严厉打击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餐饮消费环节,对故意提供假冒伪劣酒水、饮料等食品,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将加大处罚力度,对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的,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三是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检查。强化对农村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农村小餐饮、“农家乐”和景区等餐饮服务环节地监管,以及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品种展开检查。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将及时、深入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置,主动回应群众食品安全方面的诉求和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