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工作的通知
2017-11-06   作者: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各设区市林业局:

    为推进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订的600亿元贷款协议支持我省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建设发展付诸实施,全面提升我省森林资源质量,决定编制2018-2020年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编制2018-2020年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规划是落实国家林业局、省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签署的《共同推进深化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合作协议》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我省林业“十三五”森林资源双增指标的重大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有利契机,全面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质量和水平。已经签订贷款协议的要精心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尚未签订贷款协议的要尽快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取得联系,围绕着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建设重点生成一批项目,争取早日签订贷款协议。

    二、落实建设地点

    将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到实施单位和山头地块是保证贷款协议实施的必要条件,各地要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1)每个建设单位规划面积要求3000亩左右,每片面积300亩左右(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商品林赎买或购买等类型)。

    (2)每个规划地块应填写小班一览表。

    (3)需要造林或改培的小班,按照附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类型表和现有林改培措施类型表中的类型号进行规划设计。原则上不新增人工林栽培措施类型和改培措施类型,若需增加则应附上造林类型表或改培措施类型表。

    (4)南平、三明、龙岩三个设区市要求每个县都要规划,宁德、泉州、漳州三个设区市要求规划3个以上县(市、区),福州、莆田二个设区市要求规划2个以上县(市、区)、设区市辖区内的省属国有林场可作为一个县级单位进行规划。

    三、上报时间要求

    请各设区市做好规划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做好全市统计汇总,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电子材料(Excel表)和纸质材料(需盖市、县(区)林业局或省属国有林场公章)上报省林业厅世行办(邮箱:fjslytsfb@163.com),电子材料请同时上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翁友恒(邮箱:fzwyh8221@163.com)。

    联系人:钱国钦,电话13600899902。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