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2016-2017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初评工作任务
2017-11-14   作者: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部署,10月27日-11月9日,我省海洋与渔业、安监部门组成考核组,分别对连江县等4个县(市、区)申报参加“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评选的单位进行初评。

考核组通过采取听取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查阅“平安渔业县”创建活动及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台账等形式,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从考核情况来看,各参评单位在渔业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机制、渔业风险保障机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渔港管理、渔业船员培训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和管理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有效地进展。

自2010年7月我省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来,连江县、东山县、云霄县、晋江市、丰泽区、石狮市、清流县、秀屿区、荔城区、福安市等10个县(市、区)先后被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评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市、区)。通过创建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为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