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食药监办法函〔2017〕592号),通知要求各省在年底前组织省级选拔赛,选出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
为了开展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省级选拔赛活动,省局将组织福建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竞赛活动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做法,由我局主办,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承办,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该公司。
二、福建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的参赛对象、竞赛时间安排按照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的要求、时限;竞赛内容增加《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
三、请各地于11月底前将参加省级选拔赛的队员名单报送省局。省局拟于12月份组织福建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决赛暨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省级选拔赛。对前3名优胜队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