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最近,某镇建设“水美工程”,在构筑栈道时侵占了河道。有人发帖到网上认为:这样做违背了《防洪法》,当暴雨洪水来袭,河道不畅,洪水受阻,就可能泛滥成灾,危害两岸群众的安全;建设美丽乡村,老百姓当然举双手赞成,可是无论怎样美的工程都不应侵占河床,呼吁“保护河道,保卫家园”。该帖还附有现场照片,以示佐证,引发网民热议。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地普遍建立了“河长制”,党政一把手兼任“河长”,实行河道分段管理责任制,各条流域的管理保护得到有效加强。但必须看到,目前中小河道被占用的现象并非仅此一例,有些地方紧靠河道建造景观、房屋,“鸠占鹊巢”现象屡禁不止;有的随意改变河道或开发河滩,导致河道变窄、河床变高,失去了原有的自然形态;有的用硬质护砌固定河岸、河床,割裂了水、土、生物之间的联系,导致生物群落种类减少;不少地方在建设水利工程时单纯考虑防洪排水功能,忽略水生态、水景观等功能,造成了建设性破坏。
多年来,一些地方频发重大洪涝灾害。其中有不可抗拒的天灾因素,也有人的原因。地处北京郊区的房山区2014年发生的“7·21”暴雨重灾就是教训。由于那里的主河道长时间未见大水,不少河段成了陆地,人们以为可以与大水“拜拜”了,渐渐地淡化了水患意识。于是,纷纷在上面修公路、盖新房、建设施等,导致河道面目皆非。当特大暴雨倾盆而下,瞬间“积水、山洪、泥石流”并发,就像脱缰的野马直泻而下,慌不择路,结果流域内的村庄几乎成了重灾区。事实说明,水有水路,水路不疏而堵,洪水就成“猛兽”,必然酿成大灾。
河道水系是防汛减灾的生命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摆正人与水的关系,尊重水的自然属性,尽可能保留河道的深潭、浅滩、沙洲等自然地貌形态。河道也不应随意截弯取直,因为弯曲的河道能缓冲洪峰、控制洪水的流速、降低洪水对护岸的冲刷程度,同时为鱼类提供繁殖的场所,洪峰到来时还可作为生物的避风港。要发挥河道行洪排涝、供水灌溉、景观休闲、生态环境等综合作用,在满足河道功能的同时尽量减少人工痕迹。“为有源头活水来。”森林是大自然的“储水库”,林丰水旺,保护好森林资源,才能保障流域有丰盈的水源。
城市乃至乡村,多是因水而起、因水而兴。中国人自古择水而居,向往与水为邻的生活。水利万物,滋养众生。保护了水系,就等于保护了城乡生态环境和美好的未来。现在,全省各地正致力于建设“水美城市”“水美乡村”,这是事关生态文明的大好事,人民群众给予热望期盼。但必须认识到水生态的脆弱性,一旦破坏了就很难恢复。水美城市也好,水美乡村也好,倘若水不美,其他都枉然。为此,要以《防洪法》等法律为依据,保护好水生态,才能创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水美城市、水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