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自确定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主动协调金融机构拓展贷款业务范围和经营空间,支持林业制度综合改革。一是创新推出林改金融新产品。创新林业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协调金融部门推出“花卉贷”、“林好贷”、“林易贷”等林改金融新产品。二是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登记服务。出台《永春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登记暂行规定》,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72宗地,面积28220亩,抵押贷款额度9621.5万元。三是开展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全县颁发非规划林地林权证22本,明晰产权面积1614亩,赋予抵押贷款、融资的权能,解决了林农、林企生产融资难题。四是搭建完善林业金融服务平台。设立林权收储投融资平台,成立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永春县现代林业建设提供林权流转交易、收储、融资等功能。投资30多万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林权交易无偿提供“五位一体”服务。五是创新普惠金融改革。主动对接福建农林大学“普惠金融研究和实践”课题,积极筹建“福建花都花木交易中心”,做大做强“互联网+花木产业”,打造全国性花木大宗商品现货及远期合同买卖的电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