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质监局纪检组:不停步、再出发 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松劲
2017-12-13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截至2016年底,省质监局机关发文数量年均下降15%以上,召开会议年均精简8%以上。省特检院2016年对全省6114家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满意率达98.88%,基本满意率1.12%,获847家企业书面表扬。”这两组数据反映的是近年来福建省纪委驻省质监局纪检组不断强化作风建设的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监督单位实际,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从强化日常督察入手,切实抓早抓小

五年来,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先后开展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检查评比、会员卡清退、办公用房清理、“小金库”治理等专项整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明察暗访。在2014年取消垂管前,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对6个设区市质监局、31个县级质监局和7个直属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先后2次对违反规定的9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责令相关单位整改。2016年12月,对“两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交叉检查,一对一反馈检查发现的92个问题,并发出通报,要求限期整改。组织开展对“两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和部分设区市、县(市)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调研督察后,针对基层反映“两局”文件多、检查多、惠民惠企政策落实不够等15个问题,及时向“两局”通报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并及时解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五一”前夕,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点名道姓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对党员干部职工重申“11个严禁”纪律;国庆、中秋期间,对“两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实地检查。

从净化政治生态着眼,大力抓好警示教育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两局”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廉政谈话等的重要内容,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进行宣讲,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入脑入心、学深学透,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内生动力。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教材,纪检组组长、常务副组长讲纪律课,近年来每人每年上纪律课3次以上,大的直属单位基本上纪律课1次。利用连江培训基地和系统业务培训的有利条件,将警示教育融入业务培训中,并与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职业资格捆绑挂钩、一起考试。据统计,近两年来共上纪律课12期,听课人数1200多人次。

综合派驻后,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泛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对象涵盖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班子成员、机关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2016年5月以来,先后谈话80多人(次)。今年2月,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重点针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六个关键环节”(认证审评、监督检查、执法办案、抽检监测、行政审批、人财物管理),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场(次)。同时,精心收集我省“两个责任”履行不力、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10个方面40个违纪典型案例,汇编《警示案例选编》,印发给“两局”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从严肃执纪问责聚焦,突出形成强大震慑

驻省质监局纪检组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工作重点,一经发现,坚持从严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013年以来,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5起,处理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配合省纪委做好“4·6”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证据完善和责任认定工作,督促指导省特检院对3名责任人员依规实施党纪政纪处分,并对特检院有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省质监局直属单位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的2名处级干部进行领导责任追究。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发生后,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2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进行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从健全完善制度加劲,不断强化监督制约

五年来,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先后制定或协助“两局”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20多项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方面,驻省质监局纪检组提出“一报告两严禁”纪律要求;针对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干部职工慰问、绩效工资阳光分配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11个严禁”纪律要求;督促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健全人员招聘、基建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管理、绩效奖金二次分配等制度,修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断规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适应综合派驻监督工作需要,驻省质监局纪检组会同“两局”党组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纪检组与“两局”党组工作职责、相关工作流程、联系机制,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内容、渠道和方法,为三方运转高效、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五年来,驻省质监局纪检组通过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了“抓领导、领导抓”“抓班子、班子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行动自觉和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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