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石狮市对在册辅助船进行摸底排查,对其中273艘有证无船的辅助船公示并逐级上报至农业部,目前已完成清理销户工作。
据了解,为加强海洋渔业捕捞辅助船管理,维护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生产秩序,遏制辅助船违规违法行为,石狮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强海洋渔业捕捞辅助船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渔业辅助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出台《石狮市关于开展渔业辅助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在全市组织开展渔业辅助船核查、清理工作。
据介绍,下一阶段,石狮市将继续对剩余在册辅助船开展核对工作,促进船证相符辅助船登记、检验工作正常化,有效处置船证不符辅助船,进一步健全渔业辅助船日常监管机制,推进渔业辅助船舶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