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县三级渔业执法机构29日在福清市开展水产品养殖执法专项行动,拉开为期两个月的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序幕。
元旦、春节期间是水产品消费高峰期。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合格的水产品,从源头上把好水产品安全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日前决定,自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进一步加大水产品养殖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福建省是渔业大省,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据介绍,2017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共检查养殖企业和个体经营3255家(个),罚款7.7万元,销毁药残超标苗种244万尾,销毁药残超标水产品1815公斤,6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龙岩连城的水产品抽检超标案件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10万。截至目前,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99.1%,连续11年保持在97%以上。
据悉,2018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药残抽检、执法宣传力度,对全省水产养殖场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强化生产过程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落到实处,让市民吃得更安心、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