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泉州市化妆品安全质量,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化妆品抽样任务要求,近期,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妆品抽样工作。
此次被检单位涉及泉州市大中型商超、药店、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和乡镇集散市场,主要针对面膜类、宣称祛痘/抗粉刺类、防晒类、染发类(氧化型染发产品)、护发养发类、烫发脱毛类、祛斑美白类等七类产品进行监督抽样检查。
目前,抽检人员已完成第一批抽样任务(共33批次)并寄送至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抽样品种暂未发现不合格样品。下一步,抽检人员还将继续对泉州市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抽样,在确保样品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基础上完成二期60批次的抽样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