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宁德市将抽检640批次食品
2018-05-11   作者:   来源:宁德晚报

今年宁德市将抽检哪些食品,将从哪抽检?近日,市食药监局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方案》,看到,大米、挂面、食用油、肉制品等与市民“餐桌安全”息息相关的食品,均被列入了抽检计划。

据了解,今年抽检计划批次数为640批次。抽检品种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蛋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15大类。在食品大类下,又再细分了食品亚类、食品品种、食品细类。如,粮食加工品类,抽检计划批次数为60批次,抽检食品细类为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挂面、手工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类,抽检计划批次数为30批次,抽检食品细类为花生油、玉米油、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调味品,抽检计划批次数为30批次,抽检食品细类为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酿造和配制按2:1)、酿造食醋、配制食醋、料酒。抽样将安排在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流通环节以商场、超市以及批发企业为主。

方案要求,县级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企业进行确认。企业对样品真实性或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向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检仍不合格的,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宁德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负责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县级局要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方案要求,承检机构要及时将抽检信息内容报送市局综合协调科,由市局综合协调科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抽检信息原则上应当每周公布一次。抽检信息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或市、县)、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及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产品合格信息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不合格产品除上述信息外,还包括不合格项目及结果、承检机构等。

从市食药监局获悉,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性抽验合格率分别提升到99.7%、99.6%,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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