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上半年涉水违法案件逐月递减
2018-07-24   作者:许琰   来源:三明日报

从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接获破坏水环境行为报警44起,其中3月接警22件,4月10件,5月8件,6月仅4件,接警数呈逐月下降趋势。

涉水违法行为长期以来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多年来,由于存在多头监管,相关部门各自为战,再加上执法人员少、手段弱,面对这类违法行为常常难抓现行,即使抓到给予处罚,也常遇到抵赖行为,让执法部门束手无策。沙县借助成为全省8个“综合治水试验县”之一的契机,先行先试,于今年1月26日,正式成立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通过集中矿山环境保护、涉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7个领域的73项行政处罚权,成为全省第二个成立且涉水案件受理覆盖面最广的生态综合执法局。

执法局依托森林公安队伍为主要力量,从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抽调骨干执法人员,依法独立开展执法工作,目前,共有执法人员63名,同时6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加挂生态执法分局牌子,全员参与生态案件执法,从而实现从“握指成拳”到“重拳出击”的转变,威慑力和专业性强强联合,精准打击,有效遏制了涉水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自成立以来,执法局持续不断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发动,通过集中人员力量,搭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利用河道专管员、监控探头等,拓宽获取违法信息来源的渠道,丰富侦查方式,搭配公安队伍出警快、办案经验丰富、执法程序严密规范等优势,从严、从快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向综合化、专业化执法转变,消除涉水污染根源。

在这支专业执法队伍的努力下,沙县综合治水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沙县共开展执法巡查140车次,制止查处违法取水、违法采砂、违法电鱼、违法处置病死猪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52起,其中涉嫌刑事移交案件1起、查处行政案件32起,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