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按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8月2日上午,厦门市水利局副局长欧卫国对厦门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现场检查。该电站位于同安区汀溪镇,装机容量1400兆瓦,为一等大(1)型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867.8万立方米,弃渣量579.43万立方。
检查人员现场察看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欧副局长指出,该项目位于饮用水水源地汀溪水库上游,项目弃渣场、土方中转场位于山涧溪谷中,防范灾害性水土流失尤其重要,生产建设单位要确实担负起水土保持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运行;对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枢纽工程区、交通设施防治区、中转堆场防治区、弃渣场及表土堆存场区,要重点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做到先拦后弃并按规范要求分层碾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要加强监测,监测报告及时报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厦门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表示将按检查人员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厦门市水利局水保处、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同安区水保办、汀溪水库管理处相关人员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