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年多的积极推进,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各项主体任务基本完成。近期,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的通知》,对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地于2018年7月31日前对所辖国有林场组织开展全面自查验收,8月31日前向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提交验收申请和自查验收情况。并从9月起开展省级验收工作,验收项目包括森林资源监管、财政金融支持、国有林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定经费、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公益林管护机制、森林资源保护培育、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职工满意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