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
2018-08-30   来源:厦门市农业局

8月23日,厦门市农业局印发了《关于组织举办厦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于今年农历秋分(9月23日)首个“中国农民丰收节”时,组织举办厦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  

  《通知》要求,厦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秉持“庆祝丰收、弘扬文化、振兴乡村” 的宗旨,遵循 “务实、开放、共享、简约”的原则,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全面展示厦门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成就,展示厦门科技强农兴农的新成果,展示厦门乡村振兴的新面貌。  

  《通知》指出,厦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要在市、区党委和政府的指导与支持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共同做好丰收节庆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区农业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活动总体方案策划和统筹协调,联合文明、文广电新、旅游、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庆丰收活动。  

  《通知》明确,厦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由市组织举办主会场活动,各区组织系列节庆活动。厦门市农业局联合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在同安区共同举办厦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组织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民俗文化表演、农业科技宣传服务等活动。各区结合实际,组织庆丰收仪式系列(举办当地传统庆丰收仪式、民俗文化表演等)、庆丰收农产品展销系列(举办特色农产品展销、农产品电商促销等)、庆丰收文体系列(举办庆丰收文艺表演、技能比赛等)、庆丰收乡村旅游系列(举办庆丰收乡村游、农事体验等)等节庆活动。  

  《通知》强调,为确保厦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主题突出、节俭热烈、安全有序进行,市、区农业部门成立节庆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指导,搞好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节庆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求活动要突出农民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支持鼓励农民群众开展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关的节庆活动,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节日的主角,实现农民的节日农民乐。要因地制宜,突出当地特色,结合当地民俗文化、农时农事组织开展节庆活动,不搞千篇一律,不搞统一规定动作,不搞铺张浪费,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做到节俭朴素、欢庆热烈。要搞好新闻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及新媒介的作用,从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实施新成效、农业农村发展新成就、农民生产生活新变化、当地传统农耕文明和当代农村民俗新风貌、新时代“三农”先进人物事迹等多视角切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持续性报道,使厦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成为有特色、有人气、有影响的农民丰收节日。要确保安全有序,高度重视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安全管控措施,联合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共同做好节庆活动的安全管控,确保节庆活动健康文明、安全有序。要做好经验总结,及时总结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今后每年丰收节日越办越好。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