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精神,近日,我省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包括九部分二十七条措施,涵盖了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提升已上市药品质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施、支持传统中药传承和创新、加强药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技术支撑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深化审评审批制度,促进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精神,近日,我省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包括九部分二十七条措施,涵盖了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提升已上市药品质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施、支持传统中药传承和创新、加强药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技术支撑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深化审评审批制度,促进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