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食品生产环节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以及风险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部分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货查验不落实、生产过程管理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完善、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省局于2018年6月至8月对全省所有获证的168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一是检查整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检查共发现进货查验制度不落实的企业19家、生产记录或成品出入库记录缺失的企业11家、关键生产环节控制无记录的企业5家。二是检查整治标签标识情况。共发现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19家,均责令整改。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责令停产6家,查处问题食用植物油19786公斤。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3家次、涉案金额9.81万元。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属地监管部门均督促企业深入排查问题原因,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