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养老问题,不能等到“弃老”以后
2018-09-28   来源:农民日报

对待“农村弃老”现象,绝不能“民不告官不究”,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惩治一起,形成长效打压态势。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绝不能等到“弃老”发生以后,正所谓治病不如防病,要用制度、法律、人文等原材料炼制特效“预防药”,切实做到“防病于未萌”。

  据媒体报道,80岁的贫困户张老太爷被前去走访的村组干部发现孤独地死在家中。张老太爷是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豆叩镇先锋村村民,育有四女一子。其子女因未有效履行赡养义务,被平武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赡养老人,既是子女基本的道德义务,也是子女不可逃避的法律义务。据报道,从2010年到事发,张老太爷长期无人照料,村干部通知其子女回来商量赡养事宜,遭到的却是其子女相互推诿,态度恶劣甚至将村干部电话拉黑。

  “不孝子女”受到了法律惩治,结果却不能说是大快人心。因为惩治换不回老人的生命,法律也给不了张老太爷生活的温情。相比于“不孝子女”的锒铛入狱,我们更愿意看到的,是农村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张老太爷晚年孤独、死无人知,不过是农村养老问题的一个极端缩影。作为一起个案,自有其特殊性所在,但个案的背后,却也反映了一个共性问题:农村养老究竟何去何从。

  农村养老,在以前,一般不会成为一个特别的问题。传统的农村,聚族而居,三世乃至四世同堂的家庭不为罕见,加之养老敬老的礼俗传承,养老问题一般通过“养儿防老”的家庭模式解决,或是通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宗族互助模式解决。历史向前发展,城镇化加速推进,年轻人携妻带子前去城市发展,以至于在一些农村只能看见“老人与狗”。旧的组织结构在消解,新的组织结构未能建立,这是农村养老问题凸显的一个历史原因。

  截至2017年底,中国的老龄人口,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1亿,占总人口17.3%。这项比例达到10%,就意味着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整体上来讲,城乡都是未富先老,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较之城市又有一定差距,农村的未富先老现象,更为突出、更为严重,这是农村产生养老问题的一个现实原因。

  子女工作在外,虽然有养老的责任心,但没有时间和精力频繁回乡照顾老人;老人居家没人照顾,进城又面临着一定困难,或是适应不了城市的生活节奏;也有一些子女无责任心、无敬养心,自己吃饱,老人挨饿,一心想要把养老责任甩给政府,或是任由老人自生自灭……这些是农村产生养老问题的其他原因。

  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些是城乡共同需要面对的,有一些则是农村独特存在的。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要参考城市的一些先行经验,更要针对农村实际单独“用药”。

  首先,拓宽城乡流通双向渠道。要降低老人随子女入城的准入门槛,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农村老人更容易进城、更方便看病,让一部分老人能够进城养老;要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吸引年轻人回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机制,让年轻人回到家乡、留在家乡、发展家乡,从而解决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

  其次,扣紧制度法律两重保险。农村也可以学习一些城市的经验,发展社会养老模式。在一些有条件的村庄,可以推行“以村养老”模式,比如设置“村民食堂”,解决老人的饮食问题;比如设立“家访爱心组”,解决老人的日常起居问题。此外也要有效发挥法律的保险作用。一方面,要细化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子女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支付多少数额履行养老义务;另一方面,对那些不履行养老义务的子女,要坚决使用法律武器予以惩戒,对这种不良行为产生震慑作用,同时也是一场乡村普法教育。

  最后,推进家风民风共同发展。法律手段,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最为冰冷、最为无奈的方案,以少用或不用为佳。最为温情、最为根本、最为长效的解决方式,还是推进家风民风建设。在一个家风纯良的家庭里,年轻人除了养活老人,还尊敬老人,以此为常,也以此为荣。在一个民风醇厚的环境里,人人都是“道德警察”,敬老者,人共敬之;弃老者,人共弃之。有关部门要在移风易俗上多想“金点子”,多用“真功夫”,让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

  对待“农村弃老”现象,绝不能“民不告官不究”,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惩治一起,形成长效打压态势。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绝不能等到“弃老”发生以后,正所谓治病不如防病,要用制度、法律、人文等原材料炼制特效“预防药”,切实做到“防病于未萌”。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