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漳平市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漳平市农业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部署、督促各乡镇(街道)监管中心及时摸清更新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名录。同时,根据上报的主体备案名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规范管理和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细照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漳平市农业局在开展“一品一码”可追溯管理工作,提升漳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过程中,对各农产品生产企业提出“四严格两严禁”要求: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按标准使用农药、兽药;严格控制农产品安全间隔期(休药期)采收上市;严格按农药标签说明用药。严禁超范围用药,严禁使用高毒、禁用的农药、兽药等。(漳平市农业局监管中心 黄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