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导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发布今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结果,不合格25批次。其中,新华都超市有4批次食品不合格,而这4批次不合格的食品中,有2批次出现在漳州;同时,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2家分公司销售的部分食品抽检不合格。
新华都4批次食品不合格产品为:
1、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浦西湖店销售的标称宏发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8年4月10日生产的慕丝妮火鸡面,菌落总数不合格。
2、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靖山城店销售的标称泉州市灵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17年5月10日生产的盐薄荷茶,铅不合格。
3、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永定店2018年7月6日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合格。
4、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邵武世纪店2018年6月27日销售的香菇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除了漳州新华都超市外,涉及到漳州的还有2批次不合格的产品为:
1、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漳浦县富丽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徐聘号茶业有限公司2018年6月6日生产的静心大红袍,初检和复检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合格。
2、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东山县西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潮盛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3月20日生产的颗粒型花生酱,黄曲霉毒素不合格。
对于此次公布的2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省食药监局已要求所在地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
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