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一采砂场违反《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被依法查处
2018-11-20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2018年以来,根据新的《将乐县河道采砂规划》和《将乐县河道砂石开采权拍卖指导意见》,将乐县在全县范围内设置10处采砂点。经相关乡(镇)组织开展河道采砂开采权公开招投标后,河道采砂从“超采滥采”到“有序开采”的转变。

据了解,将乐县水利局每月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河道采砂点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安福口溪黄田采砂场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大量的砂石弃渣堆积于河道内,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河道生态景观。

为此,将乐县水利局分别在9月和10月多次责令采砂业主及时清理弃渣,同时作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采砂场在一周内将河道内堆积的砂石弃渣清理干净。

11月13日,该采砂场的砂石弃渣仍未清理,将乐县级河长巡河也发现了此问题并作出批示,要求水利局依法对采砂点严肃处理。

根据现场调查,当事人违反了《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内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及时清除砂石弃渣”。根据第四十五条规定,将乐县水利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砂场业主行政处罚,责令业主立即将河道堆积的废弃尾渣清除干净,并处罚金。

砂场业主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河道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当天下午立即联系挖掘机下河清理河道内的废弃尾渣,于11月16日,全面完成废弃尾渣的清理工作,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生产过程中及时做好废弃尾渣的清理工作,不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正在清理中

已清理完的河面

接下来,将乐县将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采砂秩序,做好河道采砂法律规范的宣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达到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维护河势稳定的目标。

责任编辑:陈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