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近日,宁德市农业局联合市商务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社,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一次全面“大扫除”,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整治工作目标。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整治工作重点。包括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品类;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对象及节假日、婚丧嫁娶、农忙耕种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段。
三是整治措施。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大建设,推动入市食品“一品一码”;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宣传,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
四是整治方式。各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即分工又密切合作,在治理工作中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