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清偿农民工欠薪政府不能拖后腿
2019-01-16   作者:张立   来源: 四川在线

部分车船税资金,就用来翻新、修建道路,可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比如2017年建成通车的绥化至沈阳的203国道,建设资金就来自纳税人缴纳的车船税。但是在吉林四平,有农民工反映,有1.9亿的车船税专项资金本该用来支付他们的工程款,却被四平市政府挪作他用。导致2017年就完工的工程,至今拿不到工钱,每次去找,都是要他们“再等等”。中央划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平市把应该给农民工的工钱,用到哪儿了?(1月14日 中国之声) 

  春节将至,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正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但吉林省四平市因挪用专款导致农民工被欠薪,仍然没有解决的迹象。在优先清偿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之下,四平市的做法,显然又在拖后腿,树立了一个极坏的典型。 

  这项四平市政府投资的项目,工程已经完工两年多,中央划拨的专款早已下发到位,农民工却望“钱”兴叹,一个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个是专项资金不得挪用问题。在两个不能触碰的底线上,四平市政府都触碰了,这挪作他用的专款,具体用途何在,又有谁该为这一决策承担责任?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解决好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不仅是相关地方诚信与否的问题,也事关农民工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不能一方面既要求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又在自身投资的项目上对农民工欠薪,这是言行不一、失信于民的糟糕表现。而农民工之所以愿意在政府投资的公路项目务工,也是基于政府部门不会当老赖这个认知。当农民工对政府部门的好意,被四平市政府“挪走”,这个基本的信任也就消失了,农民工的权益也在这一过程中被架空起来。 

  政府部门还钱的决定“再等等”,与农民工等钱买米下锅形成鲜明对比。对于这一政府部门而言,下决定偿还农民工的工资决定,可以早一会儿晚一会儿,但对于农民工非常迫切的用钱回家过日子,却不能有须臾等待。这两种鲜明的需求,恰恰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脱离群众需求实际的冷漠性,辜负群众信任的冷漠性,违背中央要求的冷漠性,一句话,就是宗旨意识冷漠性极为严重。 

  挪用专款资金致使农民工被欠薪,事实真相需要尽快查清,而不能成为糊涂账。是当地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决定,还是财政部门、交通部门擅自为之,需要给农民工一个彻底的交待,给中央关于不拖欠农民工要求一个交待。 

  化解农民工被欠薪问题,是一个繁杂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涉及众多经济主体,在这一棘手问题面前,政府部门应该做出表率,在政府投资项目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才能要求各用人单位,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说话更硬气,行动更具正义性和合法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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