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水仙花是“漳州三宝”之一,漳州市市花、福建省省花,“海上丝绸之路”的见证者。导报近日获悉,漳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将明确划定漳州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实施立法保护等一系列措施。
划定原产地保护区农地实行用途管制
根据《意见》,将划定漳州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范围约6000亩,范围为:东至西环城路、西至大梅溪高排渠、南至圆山大道、北至南江滨路,分为核心区和控制区两个部分,其中核心区范围为:东至西环城路、西至大梅溪高排渠、南至圆山大道、北至水仙花小学和大梅溪村,规划面积约3000亩。具体范围以市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保护专项规划范围为依据,所在地政府在水仙花保护区重要出入口处设立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有关标志牌和保护区范围红线图。《意见》指出,将通过地方立法,对水仙花保护区农地实行用途管制,核心区纳入重点保护区域,作为水仙花核心种植基地,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控制区作为核心区的后备基地,纳入重点管制区域,推进水仙花产业开发运营及其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开展水仙花科研、展示、文化交流、旅游观光、村庄改造等相关活动。
保护规划区内每亩补助1000元/年
《意见》提到,设立原产地种植补助基金。对水仙花原产地保护规划区内,按照技术规定标准要求,发展商品球栽培生产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的,每年每亩给予补助1000元,补助期限暂定5年。此外,对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
还有,政府对经销水仙花重点纳税大户实行奖励。支持水仙花设施花卉种植保险工作,除省级财政补助30%外,市、县(区)两级财政各补助10%。市科技部门每年从科技专项经费安排100万元,支持推进水仙花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
建设主题公园传承好水仙花文化
《意见》还提到,将推进“水仙花+旅游”“水仙花+美丽乡村”“水仙花+医药”等业态发展。
结合九龙江及其南岸旅游项目,整合水仙花民间传说、雕刻艺术、种植技艺及其花卉产品展示与销售,建设漳州水仙花主题公园、水仙花展览馆(艺术馆),组建水仙花艺术团,开展水仙花演艺活动。《意见》还明确要传承好水仙花文化,将漳州水仙花种植、养护、雕刻艺术纳入漳州乡土文化教材。支持水仙花申报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支持漳州水仙花雕刻艺术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