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闽全国政协委员雷春美等提交提案,建议加大力度保护乡村(乡土)文化。
雷春美表示,乡村除了少数列入各级保护的文物外,还有大量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历史街区、民风民俗等乡村(乡土)特色文化载体,它们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但随着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它们逐渐被现代化商圈所包围,且有关部门对这些具有文化特性的建筑等缺乏保护的意识,这些文化面临消失的危险。
雷春美建议,城市发展要注重保留乡村文化元素,让专业民俗工作者介入评估,对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建筑,如宫庙、古树、古桥等要结合片区开发建设,通过合理规划保留下来;乡村建设要注重保存固有元素和特质,不能照搬城市建筑的模样或城市化发展的模式,总体规划布局宜散不宜聚、宜矮不宜高、宜土不宜洋、宜简不宜繁、宜藏不宜露,不搞大拆大建,避免整齐划一;要注重挖掘、利用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历史典故等内涵来提升品质品位,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要培养和引进乡土文化工作人才队伍,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让乡土文化“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