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2018年福建省相关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案件1231起,已办结900起,涉案货值金额2255.65万元,罚没款5520.86万元。
推进部门协同 实施联动联治
福建省委、省政府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批示:“抓紧具体落实工作,坚决、有力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为此,福建各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执法办案联动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海关等行政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执法信息。省检察院、原省食药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各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原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等5部门出台了《福建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6部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拓展监管领域 整治网络违法
福建各级有关部门坚持线上线下一并整治,严打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署开展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净网”行动,严厉查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登记等法定义务、普通食品添加非食品原料、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功效或作出虚假承诺宣传等行为。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500批次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和100批次网络订餐食品开展监督抽检,组织对本省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中国·茶多网”开展检查整改,多次约谈美团点评、饿了么、百度外卖、百度糯米等主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共整治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单位4.6万家,清理下架无证商户16760户。
全省公安机关针对网络购物、物流行业中的食品安全风险,开展了“断链”行动,共梳理涉网络食品、保健食品案件线索92条,破获案件68起。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全力推进跨境电商进口食品虚假宣传整治,对辖区销售平台上的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展示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包含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仓储企业)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溯源情况进行抽查。
坚持重拳执法 严惩违法行为
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案件1231起,其中食品虚假宣传相关案件1205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相关案件30起。原省食药监局和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查办的恒信乐健(厦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一案,予以吊销生产许可证并处罚金额达3338万元,破福建省食品违法案件处罚金额的记录。
对重点案件进行严格查处。针对2018年福建省个别食用油生产企业和冷冻食品经营企业欺诈违法行为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全省开展了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冷冻食品及食品冷库专项治理,及时排查风险,回应群众关切。
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还集中力量整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原省工商局贯彻执行原工商总局等10部门的《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共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广告19.3万条次,发现涉嫌违法线索155条,立案查处200件,罚没款164.79万元。2018年9月11日,原省工商局查处了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所属频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涉及虚假违法广告70多条,罚没金额190.90万元,创福建省单案广告案件处罚金额最高纪录。
进入2019年,整治活动持续进行。新组建的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12个厅局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最快速度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福建省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外发布了2019年第一批涉及“保健”市场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的典型案例,并依托网监平台加强对相关APP、微信公众号的监测。要求全省各地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行政指导、出动执法检查、受理申诉举报、组织宣传活动等,综合运用多种举措扎实推进整治行动。同时会同省商务厅、省公安厅联合召开驻闽直销企业行政约谈会,并与省商务厅联合开展对驻闽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