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福建省福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市率先建立外卖送餐领域“吹哨人”制度,探索符合本地外卖业态特点的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鼓励外卖骑手举报企业违法线索,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
今年2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联合起草了《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所称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指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市场发展相关人员、平台自营配送人员,及平台内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从业人员。
《办法》规定举报下列10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可获奖励:实际经营场所与证照登记的经营场所不一致;在户外生产加工餐食;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存在脏、乱、差等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加工过程中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存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餐食;加工过程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聘用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等个人卫生不规范的情形;未使用无毒、清洁的外卖餐具;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的情形;以及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将按照案件罚没款金额等因素综合计算金额进行奖励,最低400元,最高50万元。违法行为不涉及罚没款金额,但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视举报等级、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给予400元至4000元的奖励。对突发网络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并协助调查处理的,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不受上述限制。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通过该《办法》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参与网络食品安全治理,充分发挥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督中的“哨兵”作用,可以弥补监管“盲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