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宁德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始实行“陪餐制”
2019-04-02   来源:闽南网宁德

学校食堂管理问题,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国家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4月1日起,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陪餐制,学校校长、相关负责人要和孩子们一起吃饭,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邀请家长来一起进餐。走访发现,“配餐制”已在宁德市正式实行。

根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周宁县机关幼儿园副园长凌娟华1日对说:“我们昨天已经开会部署落实了陪餐制度。今天开始,安排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以及教务长进行排班,以轮班制的形式来落实‘陪餐制’。”同时,私立幼儿园也积极落实了“陪餐制”,福安龙城锦江幼儿园园长林幼青说:“我们一直很关注孩子们的饮食问题,始终坚持保质保量保安全。其实我们在4月1号前就开始试行了,今后将会按照要求不断完善。”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与学生同坐一张饭桌,同吃一锅饭菜,深入落实陪餐制,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在校园供餐的最后环节上加了一道“安全阀”,有利于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供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真正让学生在学校吃得下,吃得饱,吃得好,确保学生“舌尖”上的营养安全。

了解到,宁德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学生在校的食品安全卫生。目前,全市564家学校食堂,已有471家实现明厨亮灶,占学校食堂总数的83%。除了落实“陪餐制”外,近期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食材进货台帐、索证索票、人员管理及餐饮具洗消等环节,严禁无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企业或无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向学校学生供餐(含现制现售类糕点等食品)。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检查重点包括防止“三无”、超期食品的使用,对米、面、油等重点品种的现有库存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可靠;规范原材料采购渠道,建议到设有快速检验设备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原材料采购,以保障食材安全。此外,还将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特别针对留样设备的加锁情况、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指导,以备检验检测使用。

责任编辑:陈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