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9点,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行政服务大厅内,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林毅为福建山海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颁发了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了解到,这是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面启用当日,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颁发的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是福州市颁发的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福州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式启用,适用多年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将逐渐淡出人们视线。
了解到,从2016年6月1日起,《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正式开始施行,福建省各地市《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同日启用并颁发。此次改革实现了食品经营行业《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的“三证合一”。此外,证面信息更加丰富,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更加细化,现场检查分类审查,有效期限也进一步延长。
据悉,为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自贸区福州片区的顺利落地,同时帮扶更多、更好的台湾食品企业规范入驻自贸区福州片区,2016年4月以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服务大厅设置“台资企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自贸区内台资企业各类登记业务,并与台协沟通协调,将自贸区福州片区台创园作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改革试点,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科业务骨干送讲座到园区,加强政策指导,提前排除企业申报上的困难,并进行后续服务跟踪,所以此次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花落“台湾青年创业园”。
谈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食品企业的影响,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叶青青表示,对食品经营者来说,“三证合一”既满足了食品经营多样化要求,又减少了许可数量;对监管部门而言,“三证合一”的实行将改变食品安全分环节、分品种监管的旧模式,解决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等问题,同时新证还就互联网食品经营等新兴业态进行了标注,这或将为保障线上食品安全,走出监管“真空”地带奠定基础。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品企业,在《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施行前已领取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但原《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持有者必须在2016年底前换领新证,时限不同需要特别关注。同时,虽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均为多证合一,但两者有所区别: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而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虽都是减负,企业在申报时应注意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