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要求,从5月1日12时起,漳州市3583艘应伏休渔船全部在港休渔,其中海洋捕捞渔船3293艘、海洋捕捞辅助船290艘。
为确保今年伏休开局良好,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多措并举、推动落实。
一是早部署。4月16日,组织召开2019年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工作视频会,要求各地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凝聚共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统筹兼顾、确保安全,全力以赴抓好伏休工作。
二是广宣传。广泛开展伏休宣传“进渔村、到渔港、入渔户、上渔船”活动,发放伏休宣传折页4500份,张贴伏休通告300张,并在62个渔船民微信群里全文转发伏休通告内容,使伏休制度家喻户晓,提高渔民群众支持伏休、参与伏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落责任。推动沿海各县(市)政府印发伏休通告或方案,建立“县级政府统一领导、渔业部门牵头主导、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镇村属地负责”的伏休管理工作机制,落实伏休管理责任到乡(镇)、到村(居)、到船东船长。
四是强督促。4月30日至5月1日,派出由局分管领导及支队领导带领的4个工作组,深入沿海乡(镇)、村(居)和渔港,检查、督促各地伏休准备、伏休责任与监管措施落实、应伏休渔船进港休渔、应伏休渔船异地休渔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