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简化和压缩辖区食品经营连锁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和时长,日前,该局在全市食品经营连锁门店试行了“评审承诺制”,即最快可实现当天发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的便利化举措。
何为评审承诺制?评审承诺制系由连锁企业总部提出申请作出承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连锁企业在新开设门店时,即可享受“免予现场核查,当天核发许可”的便利化措施。此外,对于未申请评审承诺制,或经申请但评审未通过的,仍按一般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程序进行办理。“通过实行评审承诺制,简化了连锁企业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这在全省还是首创。”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评审承诺制系泉州市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食品连锁经营行业健康发展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该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联合印发了《泉州市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
据了解,试行评审承诺制的连锁经营企业涵盖食品销售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两大类,其中食品销售单位是指以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等为代表的单位;餐饮服务单位是指以各类餐馆、饮品店、糕点店等为代表的单位。值得注意的是,评审承诺制除要求在泉州市有依法登记外,申请实行评审承诺制还须满足在全市范围内跨3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经营、拥有10个及以上使用统一商号的连锁门店(含直营、加盟或其他形式),对食品采购配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服务规范、统一质量管控标准等的条件。与此同时,为便于实际操作和有效落实,《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对申办单位在提交材料、组织评审、结果公示、门店许可、退出机制等评审承诺制办理流程作了详细的标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