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成为全国首个全面跟进药品集中采购使用试点的省份
6月3日起公立医院25种药品价格将下降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福建省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福建省全面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这意味着福建省成为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跟进该项工作的省份。6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开始采购相关药品(25个品种),6月3日起患者就可以按照中选价格购药。
5月20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视频宣讲培训,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从现场获悉,对前述中选药品,福建省将按中选价格实行优先挂网,按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进行估算采购基础量,同时多管齐下畅通优先使用通道,保证中选药品使用量不低于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并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等“四个最严”要求进行药品质量监管。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去年底启动,包括厦门在内的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列入试点。此次25个中选药品当中,有22个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另外3个为原研药,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据介绍,从试点效果来看,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以中选的乙肝抗病毒仿制药恩替卡韦分散片为例,中选价格为17.36元/盒(28片/盒),降幅达93%,若患者使用该中选药品替代原研药(7片装175.68元/盒),年用药费用将由9000元左右降至200元左右,极大降低乙肝患者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