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银燕、县政府副县长王平及县人大常委会农经委、内司委、教科文卫委负责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和部分乡镇等部门负责人近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县长王平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情况汇报,参加会议的政府部门和部分乡镇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的情况。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多措并举,强化了执法监管和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了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渔业资源的增殖与保护得以全面加强,切实维护了该县良好的渔业生态环境,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从6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为准备阶段、检查阶段(自查、召开汇报会、集中检查、委托检查)、总结阶段。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了解《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该县渔业发展情况,掌握贯彻实施《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将针对性提出深入贯彻执行《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依法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该县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