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6-03-10   作者: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各设区市水利局:

为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指导生态修复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水利部印发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指导意见》(水电〔2016〕6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做好河流选择。河流具有流域规划(或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规划)报告。对于新增生态机组的水电站,河流至少要有1座申请增效扩容改造的电站。

二、抓好项目选择。一要复核合规性,选择满足部财建〔2016〕27号文件和省政府〔2014〕27号文件要求的河流和电站。二要项目把关。项目改造不能加重对水生态影响,要有利于修复水生态、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有利于提升科技和自动化水平,有条件的可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三要复核统计年报指标。统计年报不存在,名称、装机容量、台数、投产时间等不一致的,要及时报告说明。四是提供佐证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电量结算单(或售电发票)。2)前置审批文件。3)改造资金承诺证明。4)厂、坝、河道照片及档案。

三、项目生态改造设计。单座水电站生态改造要与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初步设计报告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生态改造可以是增效扩容改造初步设计报告的一章节,也可单独编制设计报告并向有管理权限的地方水利、财政部门备案,水利部门要复核论证电站提出的河流生态改造方案的可行性。项目生态改造设计要明确水电站减脱水段长度,修复目标,解决拦河设施及下游减脱水河段的工程性措施。要明确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减退水段生境修复、岸边及厂内保护措施、生态监测及调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投资和资金筹措、实施安排等内容,并作为改造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依据。

四、改造方案编制。以河流为单元,县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编制要统筹河流上所有改造项目。每个县编制一本改造方案,每条河流是其中一个章节,具体编制提纲详见附件。在县级上报的基础上,设区市水利局统筹跨县河流上下游、左右岸资源点,复核、汇总后,编制设区市增效扩容改造方案。

五、上报要求。2016年3月底县水利、财政部门要上报以下材料。1)项目设计和批复文件一式二份;2)地方人民政府证明文件一式二份;3)业主单位盖章的生态改造项目表、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情况表一式二份。所有材料均要求电子文档和扫描件。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县**改造项目**。4月5日前设区市水利、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级增效扩容改造方案。

附件:**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编制提纲

福建省水利厅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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