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神”为何异常出彩?
2019-07-15   作者:谢海潮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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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陈靖姑13岁时到福州闾山学法。闾山,或云在福州南台岛藤山境内的龙潭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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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枫塘宫《天后显圣故事图轴》之“湄山飞升”

自古“闽多淫祀”,诚如清道光版《厦门志·风俗志》所述,“石狮无言而称爷,大树无故而立祀,木偶漂拾,古柩嘶风,猜神疑仙,一唱百和,酒肉香纸,男妇狂趋”,以至于胡朴安在《中华全国风俗志》中感叹:中国人迷信鬼神,崇拜偶像,各地皆有此风,不足为奇。唯闽人佞鬼,想入非非,有出寻常意料之外者,其种种动作,皆足令人绝倒。

尤为称奇的是,与其他区域相比,福建自造“女神”特别多,而妈祖更是脱颖而出,一跃成为全国性神灵。那么,与本土的男性神灵相比,福建“女神”又具备了哪些超群特质?

“祖姑”崇拜的文化土壤

闽越国灭亡后,闽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唯武夷君、太姥等个别神灵,则融入迁徙入闽的汉族神鬼崇拜中。“在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权制社会,最早的祖先崇拜便是对女性的崇拜。”闽江学院退休教授林秀玉说,福建远古社会也存在对生育之母的崇拜,传说中的太姥女神就被看成是“闽地始母”。

汉代以后,福建境内的神鬼崇拜十分庞杂,特别是东汉之后,道教传入福建并与巫术合流。唐末宋元时期,闽地出现一场声势浩大的造神运动。据《八闽通志·祠寺》记载,在明代以前福州府属各县的祠庙中,唐末以前建造的只有9座,而唐末宋元时期建造的多达75座,增长了8倍多。更为突出的是,这个时期涌现的数以千计的神灵,绝大多数是土生土长的。时至今日,福建神鬼崇拜的庞杂性、融合性、功利性、地域性、宗族性,这些特征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在古代福建造神运动中,所塑造的“女神”很多,仅以闽南地区为例,今泉州泉港区的“刘姑妈”、鲤城区的“苏夫人姑”,南安的“鄞仙姑”,云霄的“张云神姑”……不胜枚举。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研究部副主任庄小芳认为,闽南地区“祖姑”崇拜现象,即对本家族有重要贡献和影响的女性之尊崇,既有南迁的中原移民带来的文化基因,又与闽南的地理环境、移民社会形成的宗族体系、闽越民众尚巫信鬼等传统有关。

就妈祖世俗出身而言,实为莆田林姓家族的未婚女儿。庄小芳认为,“祖姑”崇拜在妈祖产生之前的唐代业已存在,如唐朝陈邕之女陈金花,族谱记其善用计策,救家族于危难之中,陈氏后人通称“姑婆祖”,世代奉祀不断,因而“祖姑”崇拜深厚的文化土壤,是民众接受和推崇妈祖十分稳固的社会基础。

民间信仰的原始温情

宋末黄仲元在《圣墩顺济祖庙新建蕃釐殿记》中记云:“按旧《记》,妃族林氏,湄洲故家有祠,即姑射神人之处子也。”这个“湄洲”之祠,应就是湄洲林氏宗祠。明初湄洲全岛“诏迁过岸”后,贤良港也有了妈祖祖祠。清《敕封天后志·贤良祖祠考》云:“祠内供奉始祖唐邵州刺史公暨后之高曾祖父兄,并后宝像。”可见妈祖最初是与父兄一起供奉在家族祖祠内的,这是妈祖“祖姑”崇拜的原生形态。

后因妈祖神迹显著,为了方便官员及外姓民众前来祭拜,“康熙二十年(1681年)展界复回,乡人同子姓鸠工建造,赴涵请历代神主供于寝堂,宝像供于中厅。年间特恩春秋二祭,皆在于斯”。到了乾隆时期,考虑到春秋二祭妈祖,林姓先祖不在被祭之列,才于林姓祖祠后山另辟地建妈祖祖祠。与福建众多“祖姑”局限于家族内的供奉不同,妈祖从作为林姓“祖姑”的身份,慢慢转化为外姓也参与供奉的女神形象。

妈祖在最初成为全国性女神的过程中,离不开林姓族人的推动,且在林姓外迁历程中得以强化。浙江苍南在历史上有大批移民是从福建迁入的,林氏作为苍南大族,也带去了“姑婆神信仰”。旧时当地渔民出海,会放心地将孩子托付在妈祖庙给“姑婆神”看管,到了现代,这一习俗衍化成拜妈祖为干娘一套比较完整的独特仪式。又如,台湾有名的“二十四庄天上圣母祖姑”,即由彰化县内林姓村庄联合奉祀,庄民称为“私妈祖姑婆”,强调奉祀的是林姓“祖姑”这一身份。

“介于女祖先崇拜与神灵崇拜之间的妈祖信仰,是民间造神运动的产物。”庄小芳说,“祖姑”作为一种家庭称呼,同时又运用于神灵之中,体现出民间信仰中原始温情的一面,可视为一种广义的“祖神”崇拜。

在同一个信仰的大框架下,又有着不同发展途径的众多“祖姑”,这是福建民间“女神”比其他区域相对较多的重要原因。在此深厚的文化土壤培植下,妈祖从众多“祖姑”中脱颖而出并成为全国性神灵,不仅与林姓作为福建大姓息息相关,也与其产生环境、功能定位以及当时福建沿海海外贸易等机遇密不可分。

“多女少男”的现实悲催

林秀玉认为,福建女性崇拜的长期延存、发展,与福建地理环境大有关联。从气候环境来看,福建多山,温热潮湿。按照《汉书·地理志》的说法,“江南卑湿,丈夫多夭”,因而“多女而少男”。此说显然没有科学依据,但可能道出了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事实;从地理位置来看,福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居民生存空间局促。为求生计,许多男人离乡外出,甚至漂洋过海,寄身他邦。

或因男少体弱,或因男多外流,原本该男子承担的重活、难活便落到了女子肩上,因而古代福建妇女常给外人留下“勤劳能干”的印象。彭光斗是江苏溧阳人,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举人,官福建永定知县。这位异乡人在《闽琐记》中赞道,“闽妇最勤劳,乡间耕种、担粪、砍柴等事,悉妇女之为。单裙赤足,逾山过岭,三五成群,有头插花枝而足跣肩负者”。

身心承担了生活重大压力的古代福建妇女,只能在寻找精神慰藉的过程中,崇拜一切能替她们消灾除难的鬼神。明代长乐人谢肇淛注意到,彼时“妇女之钱财,不用之结亲友而用之媚鬼神者多矣”。又由于在人类的情感世界里,一般认为“只有母爱最伟大,只顾付出,不望回报”,所以她们不仅敬神如神在,还往往从身边强者中塑造出一个个神灵来庇佑自己。福建历史上出现过数十名巫道仙灵,林默、陈靖姑便是由巫道升毕为神的典型代表。

福州谚云:“陈林半天下,黄(王)郑满街排。”陈、林两姓,占了当地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临水夫人陈靖姑,民间俗称之“临水奶”“夫人奶”“大奶”“娘奶”,“奶”是福州方言“娘”的称呼。旧时许多人一遇突发性灾难,常会情不自禁地喊:“大侬奶(母亲)啊!快来助也!”无独有偶,赵翼《陔余丛考》谓:“台湾往来,神迹尤著,土人呼神为妈祖。倘遇风浪危急,呼妈祖则神披发而来,其效立应。若呼天妃,神必冠帔而至,恐延时刻。”均表达出人们对“母亲”的依赖和崇信,这就是福建“女神”的亲和力及质朴的一面。

男性神灵的随俗避讳

在众多福建“女神”中,海上护航之神妈祖和临水夫人是最有影响的两位。而事实上,除了妈祖神格至高,福建自产神灵在中国神谱中的地位普遍隐而不显。按已故的福建文史大老徐天胎在《福建神道迷信》中所述:《中华道教神相图》将各主要的神分列四层,陈靖姑排在第四层的第五位,在“保生大帝”与“福德正神(土地公、社神)”间,唯称为“三奶夫人”。

就地方俗神而言,这样的排位已属不易。值得一提的是,“福建临水夫人崇拜中‘女神’系列的形成,在全国民间信仰中极具特色”。林秀玉说,清代的临水夫人庙中有36位女性神灵陪侍,民间俗称“三十六宫婆”。她们原为闽江流域各地“女神”,后随陈靖姑信仰的发展,便被纳入她的名下,成为临水夫人手下分掌各项事务的专职“女神”。

临水夫人崇拜有一特征,即陈靖姑为“闽中最典型的母亲神灵”。从民俗考察,道教神祇只在宅厅设龛供祀,一般不设卧室之内。而陈靖姑俗称“房里奶”,卧房里可设置她的神像或神位。每逢年节祭祀,也在房内举行。这一奇特民俗,显示妇婴保护神独享共敬,这是其他诸神所不可企及的。

在医术落后的古代,生产是女性面临的一大生死关,广大妇女殷切盼望有一个专门救助产难的神灵。而在古代中国,妇女产褥被视为污秽之事,产房被视为“晦气”之地。古代男子尽量回避产妇,以免“触霉头”。和人世间一样,众神灵也在回避产妇,没有一个肯屈就这一“不干不净”的神职。于是,闽中妇女出于心理需要,便创造了临水夫人这一救产之神以补缺位,尽管陈靖姑本是一名流产而死的妇女。

范晔《后汉书》尚且将大医家华佗归入《方士列传》,何况“接生婆”这等“不入流”。专司人间生育的“女神”虽贵为神灵,谢肇淛在《五杂俎》中仍讥其同于“里妪村媒之属”。可见在男性眼里,这一神职终归不算“高大上”。那么,陈靖姑信仰之广何以到了后世,反倒跃居众多“男神”之上?

“民间神灵崇拜最大特点就是功能性突出,临水夫人习法行道,能祈雨抗旱、降妖伏魔、斩蛇除害,特别是她以救护妇女生产为主要职责,并把所有儿童都纳入自己的保护伞下。”林秀玉说,临水夫人还是闽中祈嗣之神,而救产、护婴、祈嗣关系万家幸福,因此这位“女神”渐渐为父系社会所接受,最终发展出一个“女神”系列。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