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让小作坊得到群众认可
2019-08-09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关乎民生,既解决百姓就业、维持生计的问题,又贴近群众日常饮食。但食品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一直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近年来,福建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专项整治为主线,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为抓手,坚持指导帮扶和执法查处并重,着力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提升了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让群众逐渐对身边的小作坊认可、放心。

  加强制度建设 夯实监管基础

  早在2012年,福建省便出台了省政府规章《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2017年9月,福建省根据实际,制定出台《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核准证管理以及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此外,福建还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明确了监督管理事权划分以及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内容、问题处理等要求,为监管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突出治理整顿 规范生产经营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以“清死角、打窝点”为导向,连续3年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检查小作坊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卫生条件、添加剂使用、人员健康等情况。对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证的小作坊,责令限期取证;对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小作坊,严格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查处;对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且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其他小作坊,建档登记、强化监管;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严格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3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下达小作坊责令整改通知书1923份,查处违法案件172件,移送公安机关11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168家。

  促进转型升级 培育示范典型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福建积极推进传统小作坊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帮扶条件符合要求的小作坊向食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推动下,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东寮村建成厦门市第一个小作坊联盟(豆腐、豆干集中生产区),泉州鲤城、石狮、惠安等地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将深受市民喜爱的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体升级改造、集中生产经营,大大改善其生产条件,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许多本省特色食品老字号小作坊更是迎来了市场的“春天”,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为了巩固转型成果,让百姓身边的小作坊合规健康发展,从2016年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连续3年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筛选一批生产条件基础较好、质量安全管控到位、市场信誉良好的小作坊开展示范创建,并通过择优评选方式,每年在全省范围内评选115个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并给予2万元至3万元补助。同时,福州、厦门等设区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市级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营造了一县一示范、一点带一片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推动全省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福建省有建档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482家,其中经核准并发证的小作坊有1850家,生产的主要品种为粮食加工品、豆制品、传统中式糕点、淀粉制品、酱卤肉制品等。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按照“打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持续实施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引导食品小作坊整合提升,并将小作坊融入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名优特食品小作坊。

责任编辑:张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