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泉州市于6月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分4个阶段开展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行动期间,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一是全面排查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件、产品配方、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使用不合格的空心胶囊等原辅料。二是检查经营单位销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声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配制酒、玛咖制品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声称保健功能的行为;检查产品名称、说明书、赠送宣传册、广告中存在的未经批准的功能声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行为。三是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如:保健食品超范围宣称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改善睡眠类等)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同时,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予以处置:一要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对召回、下架的问题产品及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并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二要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查清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事实,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