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担使命 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工作
2019-11-07   来源: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市监明电〔2019〕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工作,长泰县农业农村局质监站开展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工作执法检查。

  (一)线上全面梳理。加强线上巡查,对辖区内的全部生产主体“一品一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2019年以来在产未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生产档案信息不全、未及时上传追溯信息、农产品未赋码准出的生产主体作为联合执法检查的聚焦重点对象,并在平台上发送问题记录,跟踪问题处置情况。开展追溯平台线上巡查160人次,巡查企业514家次。

  (二)开展联合执法。长泰县农业农村局质监站、执法大队与各乡镇(场、区、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一线,针对未做好“一品一码”工作的生产主体,逐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主体纸质生产档案记录情况、生产档案上传平台情况、农产品赋码准出等情况,对未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的,县农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检查生产主体73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58份,限其7天内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立案查处,并予以曝光。检查的农业生产主体涵盖了茶叶、芦柑、蔬菜、柚子、葡萄等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长泰县农业农村局质监站积极与长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对上市销售未出具追溯凭证和大型超市(永辉、锦龙超市等)销售的包装、预包装农产品未粘贴追溯标签的生产主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长泰县可追溯示范点—漳州市太阳堂食品有限公司的进货凭证的执法检查,要求漳州市素一农牧有限公司供应的禽蛋批批出具准出凭证。

  (三)强化宣传培训。结合本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开展“一对一、手把手”培训服务,现场指导生产主体使用追溯系统,指导督促企业做好生产记录,准确、完整、及时录入上传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今年已通过移动运行商发送67000多条彩色短信宣传“一品一码”,发放《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的通知》、告知书、宣传册等材料35000多份,督促生产主体开展产品赋码准出,“一品一码”贴码销售。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