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新明确部门职能分工。每月召开1次市食安委成员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协调推进下阶段创建工作部署。二是积极建立农业源头对接机制。与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粮食局联合签署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建立起食用农产品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资源共享与合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凝聚监管合力,实现无缝衔接,有力保障了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公安部门签订《食品药品等打假维权合作机制备忘录》,深入实施部门联动查处案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各类假冒伪劣犯罪活动。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类型行政违法案件226件,罚没款213.67万元,并依托网站向社会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全市共立案各类食品犯罪案件208件,破获各类食品犯罪案件157件,破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9件;食品犯罪案件已判决36件,涉案人员56人,有效震慑了食品犯罪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