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努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发挥,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全市5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乡村实际,积极开展农业合作事务,助推全市农村农业发展壮大。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泉州市建立了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银保监分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社等11个部门组成的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了《泉州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该方案从明确发展目标、健全体制机制、促进规范提升、鼓励抱团发展,示范引领带动、加大政策扶持、夯实人才队伍、强化组织保障等细化出了23条具体措施。措施在责任落实上, 进一步压实了县级承担实施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利益联结上,进一步规范了合作社财务管理细则,明确完善合作社与小农户、家庭农场、村集体的利益联结关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周边农户、贫困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主体的合作发展关系稳定;在典型示范创建上,要求各地每年重点培育占现有合作社3%以上、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在产业支持上,拓宽了服务领域,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茶叶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在金融支持上,用好用足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广特色信贷产品;在用地用电方面,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地需求,鼓励支持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产业,落实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在人才培养上,将合作社成员纳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中,支持各类乡村人才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开展社校合作,推动与台湾农业产销组织开展产业对接与交流。
方案的出台,为推进泉州市乡村全面振兴、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