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纪检组立足岗位实际,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积极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驻厅纪检组组织召开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脱贫攻坚项目监管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处(室)工作汇报,全面了解2015年来海渔扶贫项目的具体目录、实施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下一步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监管的具体措施。8月11日,印发《关于加强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监督的意见》,督促厅相关职能处(室)认真研究制定涉及扶贫的政策措施,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公平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作为督查重点内容之一,纳入年度专项检查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检查或抽查。
在此基础上,驻厅纪检组细化任务分解,明确相关职能处(室)职责,督促相关职能处(室)履行好贯彻执行扶贫政策的职责,使任务分解落到实处。从政策制定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以及政策条款的公平性、合理性等角度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关注扶贫领域的信访事项,优先核查,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
下一步,驻厅纪检组将根据扶贫办、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并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涉及厅扶贫项目和资金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对相关职能处(室)人员履职不认真、工作不到位及涉嫌违规违法问题,将予以严肃问责和处理。